产品描述
1.订舱之后,订舱代理会从船公司或其代理那里,拿到一个订舱确认书——俗称提箱单或调箱单,华南地区也叫SO。
2.把订舱确认书(SO)发给拖车公司,告知拖车公司货准备好的时间,详细的装箱地点,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。(具体装箱时间需要和工厂、拖车公司协调确认。)
3.拖车公司拿到订舱确认书(SO)后,先去*窗口打单(不同船公司打单地方不一样)。所谓打单就是拿着订舱确认书去*的地点,换一个叫做《设备交接单》的东西回来。这个《设备交接单》在提箱、装箱、还箱等环节都要用到。
4.拖车司机拿着《设备交接单》去*的集装箱堆场提取空箱。提到空箱后,根据事先确认好的装箱地点和时间,准时到达工厂或物流仓库准备装箱。工厂或物流仓库负责装箱。
5.然后开始装箱,装完箱之后,把集装箱封条封好,司机把装完货的箱子拉回*的场站或港口堆场。堆场收到箱子后(装完货的箱子通常叫做“重箱”)向海关系统发送运抵信息
6.海关系统成功接收运抵信息后,这个货已经处于海关的监管之下(那些堆场都是海关监管的)。就可以正式报关了。然后,后续工作就是集港——把重箱拉到码头旁边的堆场准备装船。集港时间通常在ETD的**天开始,集港和报关是否放行没有必然联系(洋山港比较特殊,一般是先报关后集港),可以报关放行后再集港,也可以先集港。
发货人/委托人给向货代订舱,需要给货代提供一个Booking note/订舱委托书,货代根据这个委托书向承运人订舱。货代向承运人(如船公司)订舱时,也要向承运人发送Booking note/订舱委托书,承运人根据订舱委托书安排舱位,并且给委托方(货代或发货人)一个Bookingconfirmation或Booking acknowledgement。
根据《Incoterms2010》贸易术语分为四组11种,在海运中常用的是三种FOB、CFR、CIF,这三种贸易术语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点都是装货港的船上,但在运费的承担和投保方面有所区别。FOB由买方支付运费和办理保险;CFR由卖方支付运费、由买方办理保险;CIF由卖方支付运费和办理保险。既然风险都是从装货港船上开始转移至买方,买方此时可以通过投保来规避风险,选对险种,提高**对于买方而言尤为重要,因此办理保险的事宜由买方完成更为合适,在选择贸易术语时买方应**选择FOB和CFR这两种由买方办理保险的贸易术语。如果买卖双方较终约定采用CIF贸易术语,那么在贸易合同中或者信用中应该约定卖方投保的险别,比如可以要求卖方投保一切险,甚至增加附加险,以更大程度地规避风险。
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Incoterms2020》中对于贸易术语的使用有了一些新的变化。在CIF价格术语中,卖方的责任是“自费投保符合协会货物保险条款(LMA/IUA)的(C)条款或任何类似条款所规定的货物险”。CIP卖方的责任是(如果没有另外的协议),“自费投保符合协会货物保险条款(LMA/IUA)的(A)条款或适用于所用运输工具的任何类似条款所规定的货物险”。显然《Incoterms2020》中对于卖方办理保险这个部分有了更明确的要求。买卖双方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应注明用的是哪一版的贸易术语。比如可以在贸易合同中显示“CFR Shanghai Incoterms 2020”,這样写能避免歧义,传递较精准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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